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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哥哥與工友爭吵後,上前勸架的吳學林最終與哥哥發生打鬥,並持刀將哥哥扎死。記者昨天獲悉,因吳學林案發後自首並獲得父母及家人諒解,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對其減輕處罰,判處有期徒刑8年。
  現年23歲的吳學林是安徽人,其兄吳某比他大3歲,案發前哥倆都在北京打工。法院查明,吳學林於去年7月7日晚,在北京市西城區北京動物園管理處辦公樓房間內,酒後因勸架受阻與其兄吳某發生爭執,吳學林遂持隨身攜帶的摺疊刀猛刺吳某腹部右側一刀,造成吳某腹主動脈破裂、腸破裂及胃破裂後死亡。吳學林作案後於次日向公安機關投案。
  受審時,吳學林當庭認罪。他說,自己和哥哥平時沒有大矛盾。去年7月7日晚10時許,他酒後腦子有點懵,回到案發的辦公樓取東西時,哥哥吳某和工友凌某發生爭吵,因為什麼他不清楚。他過去把凌某拉走,結果他哥可能喝多了,和他發生口角,打了他兩拳,還踢了他一腳。“當時我叔、我爸過來勸架,把我們拉開,後來我們打鬥起來,一時激動,我從左褲兜里拿出一把彈簧刀扎到我哥右腹部了,我哥就倒地了。”
  開庭前,吳學林的父母同親友一起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申請,請求從輕判處吳學林。吳學林聽後哭著表示自己非常後悔,“我對不起我哥、對不起我父母。”
 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,吳學林遇事不能冷靜處理,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鑒於吳學林作案後自動投案,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並獲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等情節,依法對其減輕處罰。  (原標題:酒後因勸架起爭執弟弟將親哥哥扎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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